咨询详情

小额贷款合同发过去,没下款,我不想办理了,会有什么风险

抵押担保 2019-09-17 15: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把收钱的卡注销了
  • 在办理小额分期贷款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六点:
    1、尽量选择银行办理分期付款,银行有相对成熟的分期服务,费用都是透明可查询的;
    2、仔细阅读合同,分期费率为多少,每月需还款多少,最终需还款多少,有没有远超手机的价格。
    3、核对好还款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有没有不易察觉的高额服务费、手续费等。
    4、如期间未及时还款,逾期利息为多少。如提前还清所有款项或取消协议,有没有高额的违约金。
    5、保存好消费凭证、分期付款合同、还款记录,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后应及时向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反映。
    6、如果产生纠纷,切不可拒绝还款,不但会产生逾期利息,也会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最后得不偿失。
  • 借款人如有贷款要求,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凭借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
    一般来说,按揭的房子是不可以直接抵押的,因为按揭中的房子其实已经是抵押给银行的了,所以不具备完全的产权。但是期房不同,期房的抵押物是期房,也就是说房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抵押人还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银行预估借款人未来某一时间取得房屋的权力之后再提供房产证,这其实是一种期待权。
  •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