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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前任男朋友由于工作上的原因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被老公误会了,他要求离婚。但刚好前两个月我的父亲赠送了我一套房子,但产权证还没办下来,我老公就要求我把房子过给儿子,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09-05-19 13: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赠送房子以过户登记为界限,如果离婚前已经过户登记到你名下,那么对方可以主张一半;如果离婚前没有完成过户登记,那么该房屋还是你父亲的房产。房产没有过户登记,你包括你父亲均没有支配该房产的权利。 这种情况,你应当终止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 赶紧跟你父亲补签赠与协议,约定只赠与你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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