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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面试并录用,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工资一直由派遣单位先发放,用工单位再支付给派遣单位,保险是派遣单位上,这种是否为逆向劳务派遣?现由于用工单位不予派遣单位合作,导致发生派遣单位不发放19.3月工资及奖金事件。派遣单位认为不应该对我们的工资及奖金负责,请问,这种状况工资应该向哪方追讨?谢谢

其他 2019-04-26 14: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您好,拖欠工资可以提 起劳动仲裁 及相关诉讼。建议委 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好,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去劳动局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举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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