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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事实理由怎么写,没共同财产,婚姻感情破裂,有一小孩。

离婚 2019-12-04 13:0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离婚,协商不好,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起诉。如果感情破裂,不需要对方同意,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离婚的。
  • 你好,这个一般是可以协商的。
  •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离婚法定理由明确五种情形,除此外还设有其他项,如下: (一)情感因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3.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4.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5.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二)疾病因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三)不法因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5.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草拟起诉状。
  • 可以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具体咨询点击头像电话联系我。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起诉,具体情况你可以微信或者电话咨询我。
  • 你好!你直接诉讼解决争取你的合法权益,自己出庭效果不明显,最好是委托本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起诉离婚并向法院 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可以先夫妻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的咨询问题,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等原因可以离婚。男女双方可通过协商离婚。只要夫妻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解除婚姻。如果夫妻双方因财产等产生的争议过大,也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的婚姻属于无效的婚姻,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无效。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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