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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开除,开除理由是上班迟到,在上班时间坐一些无关岗位工作的事,这个构成开除的原因吗

其他 2019-04-29 20: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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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迟到,是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但尚未达到严重的程度,并不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于法无据,如果真的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看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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