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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六月三号进的这个鞋厂,首先进来的时候没有给签劳动合同,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签,而且据我所知我这个部门的所有人应该都没有签,之前从我进来到现在进来的所有人我没有看到他们签过,都是只写一个入职表就干活了,然后忙的时候每天工作十二个半小时,有时候十三个小时。因为工资是集体计件的,所以也不存在什么加班费。我们的工资按照主管的说法是根据每个月的产量和你所做的工位以及和各个工位之间的配合来算工资,但是每个月的产量他从来没有给我们看过,每款鞋子的单价我们也不知情,也就是说每个月的工资完全是他说多少就是多少。发工资我们也没有工资条,只有一个工资表在他手上我们只是签个字。所有必须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也只放一天假。有时候还和我们每个月只有一天的假期对调。我去年跟主管辞工三次,每次都是找各种理由拒绝,今年二月份上班我又跟他辞工,说好这个月底让我走,现在日期到了他走不给我走,这个月初的时候我问他要辞工书他说到时候再写。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

劳动纠纷 2019-04-30 15: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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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进来的时候没有给签劳动合同,所以也不存在什么加班费。现在日期到了他走不给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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