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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夫妻离婚十年了,但是当初离婚协议上没有注明房产地址和归属谁,现在想办贷款银行不批,而且本身房产就是男方所有,而且到当初到现在女方都是没有异议。这样怎么补充离婚协议内容呢。

离婚 2019-05-09 16:4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 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 房子是什么性质的房?婚前买的还是婚后?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 婚前买的还是婚后 ?
  • 可以沟通解决签订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再拟定一份补充协议,约定房屋的产权归属等问题,协议涉及到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也是纠纷发生时维权的凭证,建议您委托律师拟定。
  • 您好,双方可以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者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具体要看原本的离婚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您可来电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
  • 双方协商一致去民政局变更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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