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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公司预计明天5月10日裁员,但是公司并未公示给所有劳动者,也不知道是否有劳动局备案,我的劳动合同是2015年11月12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下如果明天谈判的话法律规定是3.5+1=4.5个月赔偿金,还是4+1=5个月赔偿金?另外如果算3.5年的话,有什么办法能拖到5月13日下周再谈赔偿,计算成4+1,明天请一天病假可行吗?

其他 2019-05-10 12: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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