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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夫妻协议离婚,房子给儿子,但是房子的名字是爷爷的,现在爷爷健在,前妻把房子锁上不让爷爷奶奶住,说拿八万元才给住。请问这协议有效吗?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1-22 15:0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一般是可以协商的。
  • 我国法律允许夫妻双方进行协议离婚,因此可以肯定的说,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有效的,但是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达成协议后需要到民政部门就达成的离婚协议数进行备案并依法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 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双方自愿离婚的,通过协议方式,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是法定途径之一。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这是离婚的另外一种方式。离婚协议没有确定的格式,表明自愿离婚的态度,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达成的意见列明即可。
  •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时,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不会按离婚协议判决。
  • 房产归属爷爷,是属于他人财产,双方离婚时处分他人财产的,无效。
  •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点击头像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只能协议处分夫妻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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