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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6年6月份在六安裕安区和六安人董姓男办理结婚证登记。两人都是二婚。同年共同买了一套商住房,从我父亲处借7万,我姐姐处借10万(期间还了一万),房屋装修是我父亲出的装修费。商贷月供。2018年5月29日晚上发现董姓男和一蚌埠女子有暧昧关系(我录了他与那女子电话聊天)发生口角,董姓男大打出手,打伤我和我的小孩,导致我头部受伤缝了四针,左眼受伤。我和我的孩子自5月29日搬出后一直在外租房子。2018年10月份我们把住的房子挂中介出售,共计卖107万。期间协商董姓男拿49万,剩余房款归我。现在房款还没拿到手。我的问题是董姓男现在在银行贷款做生意,我担心他会有债务,所以想办理离婚手续。但又担心现在离婚对我拿房款会不会有影响?麻烦各位律师帮忙看看我应该怎么办?望答复!谢谢

离婚 2019-05-22 18: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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