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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请问一下,我在职的时候由于身体原因需要住院动手术,因此向公司请假一个月。然后再去上班,上班之后刚好是中秋节,公司里每个人都发了福利,但是偏偏我没有,我去问了公司主任她说因为我当月没有上班,所以我没得发,并且要求我自己支付当月是社保费用,还是全额支付。我当时很生气,我一个在职员工你居然要我自己还社保,还是全部,我一想就算了,反正也没多少钱,但是过年的时候我另一个公司同事她生孩子就请假4个月在家,然后年底公司发福利的时候我那个同事还没有上班,主任居然叫人把东西给送到我那个同事家里去了。同样是请假。为什么她就可以享受公司的福而我不仅没有得到什么还要全额支付自己的社保,我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主任说这个是公司规定的。然后现在我们公司全年达标了,可以出去旅游,我在这个公司做了2年多了,本来我有名额可以去的,然而主任过来告诉我由于去年我住院请假了一个月,这样算起来做了不到12个月,所以没得去。现在我要离职了,公司又不让我走。我已经提前两个月和主任说了要辞职,但是主任叫我多做两个月帮忙,现在两个月已经到了我要离职了,但是他又反口了,非要我做到月底,还说不会给我离职书让我出去找工作的,而且我不做到月底的话他就不把我的工资结算给我,当我是旷工。我想请问这样我该怎么办?他现在就是咬死要我月底才可以走,而且不会给我结算工资?

其他 2019-05-14 0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应当出具委托书。
    用人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将劳动者的工资足额存入其本人账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大丰律师刘兴红。
  • 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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