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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赠与我百分之十房产,并取得产权证,证上写的按份共有,棚改办却不认可,说是共同产权证,为什么?

其他 2019-07-17 06: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产权证和房产权共有证,是所有权共同所有。而共用,是使用权共同所有。所有权人可以出售房产,而使用权人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处分财产,但无权销售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我没有看到你们的房产证上具体是怎么等级每个共有人的份额的。一般而言,如果是按份共有的话,房产证上会登记每个共有人的具体份额的,比如甲20,乙60,丙40。
    【追问】总共88个平方,连超出的有110个平方。产权证我岳父岳母是共有财产,公证书2份,单独所有。注明赠与我%10,并取得产权证(按份共有),且棚改办不于单独补偿(按规定应该补偿为45个平方),却全部补偿,说我的是共有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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