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带保密协议,保密协议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那么我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告知公司,还需要受制于保密协议的辞职时间要求吗?

其他 2019-05-17 0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密协议中主要是劳动者单方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如果觉得工作不合适或者有其他原因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依法提前一定的时间进行。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处于试用期的情况下,应当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说明自己想要辞职,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劳动者在正式期内想要辞职的,通常情况下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完成相关的手续才能够离职。
  • 我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外单独约定试用期的视为约定的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的,最多可以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和同为三年以下一年以上的可以约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不用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