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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遇到一个问题,我想接手一个店铺,店铺合同期还有半年,但是原店主跟房东说了,不想做,想提前把房子退给房东,这个时候房东就收了另外一个想租店铺的押金5000块,但如果我接手,需要垫付20000块违约金给另外一个想租店铺的人,结果我把钱交了,房东又跟那个想租的签合同,并收了他40000块押金,没有跟我讲这个事。按道理来说我是应该有优先租房子的权力的,但是只有半年,我感觉不划算,没钱赚,我不想接手了。他们就说那两万块违约金不能退了,请问我那两万块钱能要回来吗?

其他 2019-05-17 17: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建议可以把合同带过来律所面谈。
  • 你好,这个一般是可以协商的。
  •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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