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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香港原居住身份证,四年前跟内地身份证女方在香港领了结婚证。之后女方失踪,无法联系。男方去年去香港办理离婚手续,被告知填写女方地址方,才能把离婚通知书寄送到女方手上,但是男方无法提供,离婚手续也进行不了。该如何处理?麻烦请指引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 2019-05-18 08: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单方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需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签定离婚协议领取离婚证。如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可以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夫妻共同债务平均分担。孩子不满2岁的一般判给女方,2岁以上按照有利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满十岁的要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抚养费为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月稳定收入的20%到30%。。
  • 请问是否掌握女方内地身份证号码?如果有,可以委托律师调取女方身份证资料,还可以选择在内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追问】没有,任何信息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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