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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17年给儿子买了一套房子,儿子在读大学,房产证上只有儿子一个人的名字,父母是他共同还款人,现在想提取父亲公积金交商贷可以吗?

其他 2019-07-30 17: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的。
  • 房屋产权可以很多人共有,但只有一个人持产权证,其它人持共有权证。 另外,当房屋所有者在两人以上,包括两人时,你们就要协商好各自占多少产权比例,谁是房产证持证人。应共同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共同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共有权登记,一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其它人持《房屋共有权证》。
  •   提取住房公积金交房租的提取条件: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 自从《新婚姻法》颁布以后,这种房产纠葛就一直让很多夫妻纠结,其实,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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