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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年八月二十六号入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就一张纸,大概意思就是我在家自己交的社保属于自愿(可是我根本都没有社保,:)职位名称,其他的不记得,我公司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但有时候不忙是12小时休息24小时,没有节假日,过年有八天带薪休假,月工资四千一二,如果我辞职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补偿吗,我应该怎么要求公司补偿,先辞职还是先去劳动局?补偿标准是什么,能帮我算一吗,有的说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有的说两倍工资,单位是不是还要补交社保?

其他 2019-05-23 18: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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