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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农民,今年五十岁,在当地几次土地调整即土地确权都没有分得土地包括口粮田在内,多次像村里交涉都无果!请问我是不是可以起诉村里?或村干部?

征地补偿 2019-08-25 15:4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村里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当然可以起诉。不过建议你可以先向乡镇政府反映一下,事情可以处理就不用起诉了。
  •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美好,政策性问题请咨询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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