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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中小型企业需要设立董事会吗?什么时候成立比较好呢?有什么要求或者条件之下必须成立呢?

公司成立 2019-12-10 05:0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 董事会的职责: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分两种情况:一是通常情况下,法定股东数须是50人以下。二是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法定资本是指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实缴的出资额,即经法定程序确认的资本。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 要看股东人数及公司规模大小。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 具体的,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来考量是否需要成立董事会。
  • 不用设立董事会,设一个执行董事即可,这样效率更高,管理更方便。。。。。
  • 1.公司根据性质和规模不同,不一定要设立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2.董事会成立程序:一、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二、召开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人选,组成董事会,具体人数按公司性质、公司规模等来定,但一定是基数;三、召开首届董事会首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如有),聘任高管等;四、修改公司章程。
  • 可以根据公司的情况确定是否设立董事会,也可以只设立执行董事
  • 您好!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这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由股东的数目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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