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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骑电瓶车去买菜靠右行驶,突然左后方行驶一辆电动车三轮车「带货架的那种」把我刮蹭摔跤,导致脸部找地,大面积面部毁容!胳膊踢脚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当时肇事者打的120,救护车也是及时赶到,我说等交警过来看事故现场,肇事者说大姐先去医院撞了你,我不跑先去医院看病,犹豫脸上大面积受伤,血流不止,医护人员建议赶快接受治疗,不然容易感染,后果非常严重,紧接着我就随120入院治疗,随机拨打了110报警,警察说先进医院接受治疗,第二天去交警队处理事故,交警又说,现在处理不了,先治疗到时候再联系肇事者。又过了三天去交警队处理,警察说联系不到肇事者,等联系上在通知我们,第五天中午交警通知我们说,联系到肇事者了,让我们双方去交警队处理,第六天我们双方都到了交警大队,警察让我们自己协商!「这期间警察一直都没有出事故认定书」肇事者突然改口了,说是我骑电瓶车装的她!不愿意承担责任!事发路段在修路也没有摄像头!我是百口莫辩,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其他 2019-05-23 1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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