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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上留下的房子,有一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其中唯一的儿子也是户主一人签订的租凭协议有效吗?

征地补偿 2019-05-24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1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应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多数共有人的意见办理,不允许个别共有人独享房屋所有权。2.对于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尤其必须全体共有人意思表示一致,个别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的行为无效。
  • 户主签合同是有效果的
  •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承租人为善意第三人,且该房屋一直由儿子管理出租或房屋出租后其它共有人明知也未提出异议,合同一般认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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