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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订过婚,还打过孩子,但跟“前夫”没有任何联系,也两清了。现在已经结婚,之前的事也有跟现任交代,现在现任这边又不承认我交代过,现在说我骗过。我跟现任已经领了结婚证四个月了。先任提出离婚,要求退回全部彩礼跟女方身上的首饰跟钱。我应该退回吗?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2-04 16: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没有登记结婚,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就无法离婚,结束同居关系就行。 2.在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的生意,如果没有事先或者事后约定怎么处理,就可以当做双方的按份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来分享收益,按出资比例来分担损失。就看经营的实际出资两人各占的比例是多少,这个需要证据来证明的,谁主张谁证明。 3.彩礼需要退还,但如能证明彩礼已用于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的,可以要求做相应的抵减。嫁妆相抵不是女方必须负担的法律义务。 4.具体的费用最好能协商解决,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大家好聚好散。协商不下,可以诉讼解决。 祝你好运!
  • 如果你们是办理结婚手续的那么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婚后所得的财产是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要平均分割的。可以不用退彩礼。其他财产是在婚前购买的话,属于个人财产,再婚后购买的依照共同财产处理。建议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 通常情况系啊,如果符合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女方应当将彩礼返还,但是具体应返还的情况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于离婚时彩礼的分割存在疑问,或者对于共同财产分割方面存在异议的,可以依法请求法院作出裁判。
  • 您好,按法律规定,男方无权要求退回。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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