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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无子女,婚内无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以女方的名义,在手机APP上借网贷款高利贷,用于双方共同进行赌博。现女方名下还欠网络高利贷近7万,期间,男方父母为男女双方偿还高利贷,部分金额女方给男方父母写下借条,男方没写,部分金额只是男方父母单独手写记录。现在要起诉离婚,请问现在女方名义下的7万的高利贷算双方共同债务吗?男方父母有权追回先替男女双方偿还的高利贷吗?其中女方写过借条的部分和男方父母手写记录部分怎么认定?女方在离婚时能获得赔偿吗?(说明:男女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在男方父母帮忙,以前每个月领取一定的工资,后来还高利贷开始就没有领取过。男方父母家庭经济条件明显好于女方。另:男方有一定程度的精神病,曾经有威胁说伤害女方后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离婚 2019-05-25 22: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贷款可协商偿还,协商不成则由贷款人偿还,离婚赔(补)偿的情形有:婚姻存续期间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离婚后生活困难(无固定住所)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 建议电话说明详细情况
  • 您好,如果是共同贷款用于赌博,需要共同承担。
    【追问】借网贷的是女方的名义进行的,但是贷出来的资金用于共同赌博,这种情况是如何明确谁的债务?
    【回答】您好,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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