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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屋位于上海市楊浦区辽源新村,母生育我姐妹弟3人,我是老大、妹老二;姐妹二人婚后户口迁出居住夫家。弟弟婚后与老母同居,直至老母病故。妹于2011年离婚后回娘家,同时户口迁入,数年前妹病故,生育一女已婚嫁。2003年7月老母病故时留下遗产房(私房60.9平方米),无遗嘱。据说遗产房财产分割时有第一、第二块砖之分,这两部分遗产拆迁款姐弟三人是平均分配,还是偏重于弟弟一方?被继承人如何分摊遗产?

其他 2019-05-28 21: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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