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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结婚不满一年,现在由于性格不合离婚,婚前我给女方家人一笔彩礼,女方家人陪嫁了一些物品,现在女方要求带走陪嫁物品,那我的彩礼怎么办

案件执行 2011-10-12 10: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 如果导致你的家庭困难的可以要求退回来。还有就是你们没有登记的也可以要回来。需要帮助请打电话。
  • 你好,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一般不予退还彩礼。
  • 彩礼一般不能要回啦
  • 你好,陪嫁可以带走。根据法律规定,送彩礼的行为实质上是男方对女方的一种附结婚条件的赠与行为,该赠与行为自双方结婚时生效,结婚后男女双方再离婚时,彩礼不予退还;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彩礼应该予以返还:(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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