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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跟包工头做新工地没干几天活摔断了腿,有去年3月到12月干活的帐(手写与包工头对账的)平均300每天,工资是年底现金一起结的,可以做误工费标准吗

其他 2019-05-31 09:5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工资是年底现金一起结的,可以做误工费标准
  • 误工费的赔偿范围实际上就是误工损失的范围。是指受害人因暂时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所导致的收入损失。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因无法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而遭受的实际收入的损失和因丧失一个确定的工作机会而遭受的收入损失以及受害人为避免收入损失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在司法审判实务中,为了使受害人在治疗期间仍能够维持基本的收入状况,一般将误工损失的认定为受害人的整体收入状况为依据,而不应将基于一时一地的劳动合同的报酬认定为误工损失。但如果这种临时性、随机性的劳务收入构成受害人收入的主要来源的话,由于此类收入的不固定性,应将此类受害人确定为无固定收入者,并按无固定收入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予以计算。
  •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  另外工伤还涉及的赔偿内容如下:  一、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二、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期间至评残前由用人单位支付,评残后由基金支付;  三、交通食宿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残疾待遇标准;  (一)、一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90%发放;(基金支付)  (二)、二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5%发放;(基金支付)  (三)、三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0%发放;(基金支付)  (四)、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5%发放;(基金支付)  (五)、五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  (六)、六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6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0个月计算.  (七)、七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5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8个月计算.  (八)、八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计算.  (九)、九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9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4个月计算.  (十)、十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2个月计算.  五、生活护理费;  1、完全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  2、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40%支付;  3、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 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收入状况对应的计算公式:
    一、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二、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通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 可以做误工标准,也可委托律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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