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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小时工资,老板说我这个月上满39个班,我怎么算一个小时多钱,上满39个班发了6500元,一个月小时时间是318个小时

其他 2019-06-03 10: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用月工资除于每天工作的固定时间。。
  •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始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这一利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公司不发工资如何讨薪?按照法律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劳动者辞职以后,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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