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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与我签订了劳动协议,并工作了五个月,现以经营亏损为由拖欠工资,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协议,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6-05 17:0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 以来一年一 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你好,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为由而被迫辞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维权
  • 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寻求帮助挽回
  • 赔偿1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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