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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这边在公司2018年8月1日上班,于2019年4月30日离职,公司未缴纳五险,并且没有给我劳动合同,另外最开始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是签订的劳务合同还是派遣合同。2019年7月9号仲裁开庭,仲裁是确定劳务关系,这个事情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吗?社保两个方式,1.从我入职日开始补缴9个月社保。2按照北京最低标准进行赔偿。另外没有合同我是否能申请工资双倍赔偿呢?

仲裁 2019-06-06 15: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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