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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特岗老师,名义上是被分到A校,实际上是在B校上课。工资是县财政所先拨到A校财务处,再由A校财务员打到我的账户。现在A校的财务员卷款走了,拖欠的几个月工资没有领到,请问我要怎么办呢?这到底是那财务员的责任,还是A校的责任呢?

其他 2011-10-12 17: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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