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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套内40多平米的老式平房,现在南区土地储备中心要拆迁这片,拆迁批文是08年的,但我们一直未能达成协议,1、现在我能否按照新的拆迁补偿条例要求对方按照1赔2的条件赔偿我80多平米的房子,2、如果对方现在无80多平米的房子,我能否要求两套?总面积不超过80多,3、如果对方以我的要求过高为由,申请司法强拆,请问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强拆?强拆后我原来的房产证还有效吗?

征地补偿 2011-10-13 12: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为合法征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政府在审批时同时批复土地征用方案,批文下达后,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征用方案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应当公示该标准,被征地人有异议的可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裁决;如果为非法征地,则补偿安置标准由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被征地农民可以拒绝。 中国征地拆迁律师网 首席律师为您解答,欢迎来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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