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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几天要走,没有提前辞职,我上个月的工资还有吗

其他 2019-06-11 17: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有工资的,如果你自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给单位赔偿
  • 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无论劳动者解除合同是否合法,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都应按劳动者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但用人单位应当对要求赔偿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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