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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用自己的房产抵押贷款!但是他当时是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期间办理的贷款!现在他被收监了!暂时就无法还款了!这种情况他当时办理贷款。贷款公司有责任没有!他现在还不了贷款房产会被执行吗!

离婚 2019-06-29 03: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首先,贷款合同是你和银行之间的合同,担保公司给你提供担保,如果你到时候不还钱,银行可以向你要钱,也可以向担保公司要钱。 至于你和实际用款的公司之间的关系,如果到时候公司不还款,可以去法院起诉该公司。 如果你到期不还款,银行起诉到法院,或者担保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起诉到法院,可以执行你名下的财产(包括房产)。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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