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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不满意。能不能上法庭?我赔偿他600元并道歉,但他对我进行了辱骂和殴打。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呢?

离婚 2019-06-14 10: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你的叙述,一你是16周岁达到责任年龄,二是对方轻微伤都算不上,是需要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对方才可以对你刑事自诉或者民事起诉你侵权让你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对于伤情显著轻微的情况,由警察批评教育,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民事起诉你,你可以反诉他之后对你的辱骂和殴打。
  •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一旦发生侵权行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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