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8年在河南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云港路润丰小区内承租一间商铺,房租10万元,租凭时间为4年,当时交押金2万元.2019年周边房租大面积降价,于是3月份找房主协商降低商铺房租,后电话谈到八万,本人说会尽力凑齐房租,交不上房租费话就不租了,房主电话同意,后因为隔壁房租更便宜改租隔壁,原租凭的房子退还,4月底告知房主不再承租,房主要求要把原房子恢复的和原来一模一样,5月上旬房主到现场要求恢复,说后天过来验收房子,后一月未见到房主,6月11号联系房主,经协商押金不退还,把物业费交齐就可以,6月15号来人验收房子说没有恢复房子,再次要求把房子恢复的成原样,没得商量,就是恢复了押金也不退还,还要把到目前的房租补上,还在电话里骂人,现在要求法院见,没有商量的余地商铺没有产权证,购房合同也不是房主本人,是他儿子的名字。这样如果房主法院起诉会怎样
合同纠纷
2019-06-28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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