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山西的,我在上海工作,我4月份的工资发的时候,那个老板说我做的不好扣我半个月工资,半个月啊,然后我是一名厨师嘛,然后我5月份时候,我没有休息,我做的是全勤,干了一个月31天,都没休息,然后6月份时候发工资,他扣了我5天的工资,我问那个老板,为什么少发了5天工资呢,那个老板说我做的不好又扣了5天工资。每次都找理由来扣钱,到现在两个月扣了我20天的工资没给,这个老板就是无理取闹,请哪位律师帮帮忙谢谢了谢谢

其他 2019-06-17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
    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无论任何行业、任何工种,都应当保证劳动者的正常休息权,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韶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