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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会计聘用合同书怎么写?

其他 2014-10-09 14: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目前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动法,聘用是一技术性的岗位合同,按民事合同对待.仅仅从形式上看,聘用合同在许多方面与现行的企业劳动合同非常类似。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都标志着个体的人与用人单位建立起了人事或劳动关系,即标志着一种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其区别是:  1.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不同。聘用合同调整的是政府对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行为和行为规范,属于公法调整的范畴。而企业的劳动合同规范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  2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企业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当事人来讲基本上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强调契约的自由性,一般不会发生不确定的权利或义务关系,即使发生,双方均可自由协调解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一定的公益责任或义务,西方理论称为“特别权利关系”。因为聘用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权利与义务常常不对等。国家有权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一定的公益性责任和义务。而且,这种国家要求具有强制性,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将会受到惩戒处置。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其性质本身也是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一般来讲,企业职工是不承担公益责任的。  3.争议处理时审查的内容不同。由于聘用合同所具有的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法律意义,在涉及人事争议时,对事业单位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审查,不仅要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在某些情况下,还要对其“特别权利关系”(是否履行公共责任与义务)进行审查,而企业的普通劳动者对此点审查是可以免除的。  4.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的主体权利不同。信法网法律援助,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具有较为完整的主体权利。而事业单位在与个人签订合同时,表面上看具有完整的主体权利。但实际上这种权利是不完整的,主要表现在用人的许多环节上。事业单位的主体权利要受到政府的许多控制。如招聘是在政府编制确定的基础上发生的,办理进人手续要受到政府规定的程序控制,否则便不能发生正式的人事法律关系。事业单位在确定工作人员的薪酬上。权利也是不完整的,要受到来自政府的财政控制。因此,事业单位用人的主体权利要受到政府的一定限制。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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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计聘用合同书 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件: 乙方(受聘人员) 性别: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件: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会计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 财务部门从事 会计 岗位的工作。 三、工资福利 (一)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标准 元/月。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五、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4、依法服兵役的。 六、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三(3)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主管部门各持一(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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