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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危险驾驶罪有没有会叛半月的

其他 2019-07-13 20: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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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醉酒等行为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虽然驾驶人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但基于对受害人权益的保障,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后,有权利向侵权人即肇事者主张追偿权,并且驾驶人的刑事责任依然不能逃脱。
  • 危险驾驶后发生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明确了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赔偿范围。道路交通事故致受害人伤残,必然造成受害人劳动能力减损或者丧失,仍属物质损失的赔偿范围。判决唐某赔偿残疾赔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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