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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我到**上班,之后签了劳务合同。2010年4月公司要我们买社保,且说,买社保就卖异地就医保,不买就什么都不买。在2009年10月我自己把2010年的社保买了,所以就没有买公司要求的社保。公司就和我签了一份不买社保的合同。2011年元月9号在下乡销售农夫山泉矿泉水时,不慎将右腿跌段,花去医药费15000元,医药费公司没有给我报。公司给了我6个月的基本生活费后,就说我自动离职了

其他 2011-10-14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到当地劳动部门做工伤鉴定,然后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上上规定的,员工在工伤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赔偿数额要求赔偿.
  • 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
  • 你有权辞职,并要求工伤待遇。 单位辞退你的,你有权要求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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