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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所有权人没有我名字,附记上写着共同共有是什么意思

其他 2019-08-18 2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所有权一般以房产证上的房主来确认,若有争议,必须合法举证,涉及到继承权的,需要遗祝或者法院判决书。
      若是没有上述证据作为确认的,就需要当地基层政府介入调解,或者由权益主张方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会根据案情进行调查取证,最终做出公证判决,就可以完成房屋所有权确认了。
  •   房屋所有权或称房屋产权是购房者最关心的。这一权利的取得标志着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已告完成,那么在法律上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何时发生呢?  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转移变更时,应自转移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当事人只有办理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过户登记的时间即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形式上,购房者取得的房产权证即为其所有权证明。这与不动产权利的转移是要式行为、以登记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要求是相一致的。  所以下列两种情形法律效力不同:(l)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甚至入住,房屋所有权仍然未发生转移,仍在转让方手里;因此,购房者在此种情形下应与开发商及时联系,协商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的事宜,及时取得所有权。遇到拖延或明显违约不办理的,应按合同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2)房屋买卖双方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买方已取得产权证的,即使双方尚未实际交付房屋,买方未实际占用、使用该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也发生了转移。
  • 就是一人一半。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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