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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的话会影响入股人家庭财产吗?

破产清算 2020-03-09 02:0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民间借贷先不管是不是一方签名和协商一致对外借款只在下列情况下一方承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债务人和其配偶共同偿还的权利。但是如果书面协议中的债务人的署名只有债务人一人而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还是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债务。2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人的这种明知应当是由债务人夫妇来举证。3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该夫妻的婚后生活的比如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有房屋的购买婚房的装修婚礼的开支夫妻共用的家用电器及贵重物品的购买用于债务方配偶的疾病治疗债务人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在非债务的夫妻一方在对外承担了配偶的债务后如果属于如下情况的可以在已经离婚的等情况下要求配偶归还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内部如何进行债务分担。4非债务方的夫或妻在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或者在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由各方承担各自的债务。因此尽管是一方签名只要是借款用于共同生活之用都是要承担连带责任即共同偿还。
  • 如果股东投资均到位的,不影响。如果没到位,则有影响。
  • 认缴注册资本已经缴纳,不会的。
  •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 我国公司法第189条的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破产财产根据《破产法》第28条的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破产清偿根据《破产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破产债权。
  •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如果无需追究股东偿还公司债务责任的,就股东个人财产、对家庭财产无影响。
  • 股东个人财产及其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受影响
  • 您好,如果您的認繳出資額未繳清,可能會提前加速繳納,繳納以您的個人財產為限。
  • 你好,一般不会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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