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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40个月,未签定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仲裁 2019-06-26 17:2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仅仅是未签劳动合同的话,得不到什么赔偿,双倍工资赔偿时限已过。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如果只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是没有赔偿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从第二个月起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 仅仅是未签劳动合同的话,得不到什么赔偿,双倍工资赔偿时限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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