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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开了一家小餐馆,6月1号开始正式营业在5月份的时候招了一个员工放在总店培训(5月8号开始培训到5月底)当时面试他的时候讲好工资为3000每月,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工资80%,如果培训之后正式上班未满一个月的话培训期间没有工资会给部分补贴)。这个员工在开业之后就上8天提出不干了,经协商我们支付了2000元工资,他不同意要求按照全额支付共计3400元,结果未达成一致,现劳动仲裁我不同意支付全部的原因是我花了培训费培训了20几天他就干了几天对我的损失是很大的。劳动仲裁那边的意思是当时谈论工资没有纸质的写下来我们没有证据,建议我们全额支付。我想问的是我培训费70/天还有给我造成的开业损失怎么算,我拒不按照对方要求支付的话我后续应该怎么做。谢谢!

仲裁 2019-06-26 17: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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