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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公司的车间主管,今年2月18日进入现在的公司,谈好工资6000底薪加500岗位补贴,26天全勤,加班费跟常规出勤1:1。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交社保。到6月26日,和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未帮我交社保。6月25日老板找我谈话,想调整我的岗位,说我不合适目前的岗位,工资减低到5000一月。今天人事打电话叫我去签劳动合同,合同上试用期是6个月,我没签。同时当天就任命了一个新的主管,按目前的情况看,公司是想让我自动走人。请问各位律师,我该如何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19-06-26 22: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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