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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04年到现在的单位上班,今年5月份由于我生病住院(肝硬化)后,老板就说发6个月病假工资后就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在解除合同后我应该能得到哪些补偿(也就是能享受哪些政策)

调解 2014-12-18 17: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的单位和你解除合同没有合法理由。且6个月病假工资本身就该发放。如果违法接触合同,将获得双倍补偿金,即按照未满半年以半个月工资为标准,满一年以上按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按照你的情况,至少有7年的工龄,即14个月的补偿金。工资以上一年12个月平均工资为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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