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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欠债不还钱的,需要去对方的法院起诉吗?我们同在一个地方工作。可以在我们工作地吗

离婚 2019-07-02 08: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选择你实际出借款项地的法院起诉。具体分析如下:你跟对方是借贷关系,属于借款合同一类。你属于贷款方,对方属于借款方。通常情况下,既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也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批复:“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如果你作为贷款方起诉对方的话,可以选择你出借对方地法院,可以是你经常居住地法院或者工作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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