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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广州的小产权房,在过去历史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了公证并签订了房产证办理后过户的内容,很多年过去了,房主后面私自补办了该房产的房产证并且瞒着买方,不帮买方过户,这套小产权能不能取回完整的权利,甚至如果僵持着,在面临拆迁的话,房主拥有房产证,能不能取回属于小产权的补偿?

其他 2019-07-01 19: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产证属实的话,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原房主协助过户,如果原房主不协助过户,可以直接到房管局拿着判决书要求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房管局协助执行变更登记。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可以协商或者直接起诉要求赔偿。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小产权房基于土地的村民集体所有性质,在历史和当前法律框架内,购买者不能取得产权和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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