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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和工厂签劳动合同,刚开始说的试用期三个月我做满三个月了,过不久我签了离职单,第二个月发工资时扣除了百分之三十的工资,老板说因为员工嚼舌根还要扣除离职当月的工资,等于连扣两个月的,加起来百分之六十,请问合不合理

其他 2019-07-02 08: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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