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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人,前夫是福建的,在福建办理的离婚证,现在离婚证丢失,在江苏可以补办吗?

离婚 2019-07-05 15: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证丢失不需要双方都去登记,丢失一方持相关资料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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