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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去年年初买房说送一个地面车位,去年3月份签了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里说附带一个车位,车位具体形式及使用以双方签订的附加协议为主,截止今年6月我都没接到通知去签车位附加协议,今年6月28日打电话通知,去签的时候发现是机械车位,并且后期的维修费用由业主自理,整个我们E区就我们几栋是机械,其他是地面车位,我们找房开理论,房开的解释是他们当时什么车位已经备案,而且给销售人员统一培训说是机械车位,请问我们可以通过什么维权

其他 2019-07-06 23: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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